鍋爐煙氣“脫白”成為熱電企業治污共識
針對濕法脫硫工藝占到現有已投產的煙氣脫硫裝置的80%以上,特別是熱電企業鍋爐超凈排放改造后,幾乎全部采用了濕法脫硫工藝。因濕法脫硫后的煙氣含濕量較高(13-15%),煙溫較低
針對濕法脫硫工藝占到現有已投產的煙氣脫硫裝置的80%以上,特別是熱電企業鍋爐超凈排放改造后,幾乎全部采用了濕法脫硫工藝。因濕法脫硫后的煙氣含濕量較高(13-15%),煙溫較低(50-550C),脫硫后的煙氣進入環境空氣中時,煙氣中水蒸氣處于過飽狀態后,部分水蒸氣冷凝結霧,從而出現煙囪冒“白煙”現象。發達國家要求煙囪排煙溫度高于800C,所以看不到“白煙”,而我國目前對煙囪排煙溫度沒有硬性要求,因此出現“白煙”的現象很普遍,造成煙霧繚繞,影響視覺和造成露點腐蝕,容易引起周邊群眾誤解,引起不必要的關注,亦有可能提供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與水分子的光化學反應環境,進而影響空氣環境質量。
目前,圍繞鍋爐煙氣“脫白”的主流方案有:脫硫后直接加溫法,如煙氣再熱器技術系統(自煙換熱器GGH)、蒸氣換熱器技術(SGH)等,具有投資省、見效快、運行成本高等特點;先降溫再升溫法,如熱媒循環煙氣再熱器技術(MGGH),具有投資大、占用空間大、運行成本低等特點,適用于已建環保投施的改造;冷凝降溫+MGGH法,具有效率更高、運行成本低等特點,更適用于新建環保設施的改造項目。
脫硫后煙氣“脫白”雖然政府部門現時尚未硬性要求推進,但作為熱電企業應做到未雨綢繆、先行先試,為其它行業做表率。會議要求各企業在醞釀后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,結合現場工藝布置,選用合適的脫硫后煙氣“脫白”工藝,從技術上和經濟上比較各種方案,確保系統簡單易行,可操作。同時,在甄選上述工藝的基礎上最好能輔助利用外部廢熱源加溫,可以不影響系統的運行,并且運行成本低,確保環保節能兩不誤。